2008年7月8日星期二

老子可不当二等公民!!

为自己心爱的人效劳?
诚心所愿,求之不得的事啊!


为陌生人效劳?
好啊!…….看在钱的份上。(现实的人说的)
好啊!…… 我有爱心。(爱心爆棚的人说的)
不好!…….对我有什么好处?(大部分的人都会说的)


为你的仇敌效劳?
疯了吗! …...对不起, 我脱口而出。求神原谅。因为神说我们要爱我们的仇敌。我们应该要效劳的。


为歧视你的人效劳?
哈!这可难倒我了。


当那些‘猪头’政策性的把我们当成二等公民来看待,我自认很难‘心悦诚服’的为他们效劳。


自尊心受伤害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不过……….最大的问题是 :

当‘我们愿意为他们效劳’的时候,他们却错误的解读为‘我们愿意当二等公民’。 呜呼!


老子可不当二等公民!!

不服老子? 怎么样? 伸手想掏出C4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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