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

股權與種族主義幽靈

顏炳壽‧股權與種族主義幽靈

廖中萊回應副首相納吉“逐漸中止馬來特權經濟政策”的主張時,提出了“逐步開放30%股權、提昇競爭力”等較具體的想法,卻引起了國陣及民聯巫裔領袖的圍攻。相信很多國民都會感歎,大馬種族主義幽靈的生命力是何等的頑強!

各族群股權的紛爭並非新的議題。前年,林德宜博士的學術探討總結,認為巫裔族群的擁股權已超出30%,同樣的引起了軒然大波。馬青總團也一再質疑官方對於股權評估模式的科學性及其數據的可靠性。然而這項議題一如既往,都被此起彼落的討伐聲浪所淹沒。

任何一個文明的多元族群國家,都不會擬訂一個族群比另一個族群來得優越的政策,以免違反普世價 值觀及人人生而平等的基本人權原則。當然,這不等同於否定“扶弱政策”存在的功能與價值。讓弱勢的國民及其年輕的一代,能夠在扶弱政策下,有一個較公平的 起跑點,以免成為被邊緣化的群體,也是任何負責任的政府責無旁貸的任務。

大馬馬來族群在上世紀中業,屬於相對弱勢的族群,這是不爭的事實。國家憲法草擬過程中,其中一 項合理化維護馬來族群“特殊地位”條款的理由,便是基於馬來族群在那個年代是弱勢群體。然而,遺憾的是,憲法的保護性條款,在新經濟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已 被無限上綱的詮譯與刻意曲解。原本保護弱勢群體的條款,搖身一變,成為了土著族群“理所當然”應得的權利。任何提出理性探討153條款或新經濟政策者,都 被以黑五類來處理或被施以白色恐怖,懲戒一番。

貧困是不分膚色的,貧困也不會選擇特定的族群。除了部份不幸者外,國家真正的弱勢群體,是廣大的低收入貧困群體。國民族群間股權資本擁有百分比的比較,對窮困低收入的土著族群來說,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可言。說白了,類似的比較,只是不同族群的中上層階級比較財富的一個方式。

公共企業(掛牌公司)股權保留30%的政策及股價折扣優惠,美其名是讓土著族群參與企業活動, 事實上僅是造福中上層階級土著族群或財團。試想,一般的土著老百姓又那有剩餘的錢財購買公共企業的股票?有能力購買股票的土著同胞,應該是比你我更加富裕 的個人或財團,他們還需要得到優惠折扣嗎?新經濟政策的確造就了不少的土著中上層階級,但不容否認的是,土著族群的貧富差距才是更嚴重的問題。

筆者堅決認為,公司股權的爭論是個錯誤的公共議題。政府應該著重在國家整體競爭與生產能力的提昇,營造有利於創造財富的經濟政策,而不是一味強調土著股權資本的分配及百分比。政府要提高土著族群經濟水平可以理解,但政策上也必須公平對待低收入的全體國民。

國民人力資本的進步,包括佔人口65%的土著族群人力資本的提昇,才是當局刻不容緩的任務。否則,各族群中的弱勢群體,將永遠成為政客搬弄是非,撈取政治資本的工具。

星洲日報/六日譚‧作者:顏炳壽‧政治工作者‧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2008.10.30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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