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禁《先锋报》用“阿拉”字眼 赛哈密:解禁指示是一项错误 | ||||
2月28日 晚上8点39分 | ||||
![]() 根据《马新社》报道,内政部长赛哈密承认,政府在早前的指示上犯下错误,导致“阿拉”字眼的使用出现混淆。 禁令生效至法庭判决为止 ![]() “目前司法审核仍在进行当中,我们就交给法庭决定。我认为在指定指示(允许使用“阿拉”字眼)时出现错误。当我们犯错时,我就必须承认,有必要详细地重新研究。” “又出现错误......因此我们还是做出纠正。” 难道赛哈密不知道,在中东和印尼,回教徒与基督教徒都有使用“阿拉”字眼? 为何马来西亚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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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日星期日
儿戏的国阵政府 又出现错误......而且是由对改成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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