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黑暗中屠龙
张以勒
10月11日
10月11日
马华2300余名中央代表在双十特大作出惊人决定,造成翁蔡(可能)齐走的局面。这到底是所有纷争的一个结束,还是更大乱局的才要开始,视乎特大过后马华内外元素的演变。
事后孔明,我们如今回溯翁蔡之争的整个过程,有三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现在看起来似乎是翁蔡两方人马的“误判形势”,同时更是值得广大马华党员反思自省的教训:
一、两方人马由始至终都自信满满,相信己方可以胜出,无论是初期的蔡派先拔头筹,还是后期翁派的后市看起,双方对于敌我支持率的研判基本上维持在六四比例,即认为己方有六成支持率,而对方是四成。以双方的攻防策略来看,这种研读并不像是仅仅在“虚张声势”,而是双方有一定根据的分析。
如果一个战场只有两方参战者,为何双方都会认定自己有胜算?是不是有人一直在向双方智囊或支持者不断释放他们有胜算的讯息,让双方人马都误判形势?如果有的话,那到底是谁或哪一股势力?
二、翁蔡两方,包括两人本身和他们的支持者,从去年党选结束后,就不断互相攻击指责,到了会长理事会正式开除蔡细历,双方人马互相贬损、诋毁、谩骂、抹黑的手段和程度,更是无所不用其极,非把对方踩烂踩死方休。其实双方都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囚徒困境:我方为了胜利,非把他打烂不可,而他被我打烂后,又不能不把我打得更烂——于是,双方的共同处境是,在把对方越打越烂的同时,自己也越来越烂,最后两人一起烂了,中央代表怎么选?只好让两人都离开。
这部分是所有马华领袖和党员最必须反思的经验。人们其实不会抗拒一个政党发生党争,因为党内纷争本来就是政党政治的常态,古今中外、古往今来皆如此;社会在意的,或者说党员在意的,是党争怎么打。家里的兄弟吵架,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兄弟之间不管怎么吵、怎么闹,肯定有某种底线,有些话是无论任何不能说的,有些行为是无论如何不能做的。
马华党章或党员行为守则不会也不可能巨细靡遗的明文规定,党员们在党争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但大家都应该心里明白,不管如何反目成仇,都必须有一条底线;那条底线,就是大家说到底是同志而不是寇仇。
党争没有问题,关键是党争的斗争思维要从“我输了怎么办”扭转为“对方赢了怎么前进”——我们不仅要有接受自己失败的心理准备,还更需要有接受对方胜利的心理准备。如果在党争的过程中,双方都被对方打得烂无可烂,最终无论哪一方胜出,无论哪一方领导,输的是整个党。这个道理放诸所有社团组织皆准。
三、所谓第三势力在翁蔡之间暗中行事的传闻,在整个党争过程中,始终间断出现,若有若无、似真还假。媒体在报导第三势力的新闻时,普遍上采用“根据消息来源/消息人士”的说法,这些消息来源到底是谁?回到第二点而论,双方之所以会极力打烂对方,就是因为双方皆认定只有一个敌人,把这个敌人打烂了,己方就赢,结果陷入越打越烂而自己也越来越烂的囚徒局面;两方都烂无可烂,最后谁得利呢?就是那个始终看不见的第三个参赛者。
如果真有第三势力,那么这股势力高明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始终维持一种不露面,甚至不浮面,但又让你隐隐约约感觉到他们存在的微妙状态;这股势力高明的地方,还在于他们让翁蔡双方都认为根本没有所谓第三势力,或者咬定这第三势力充其量只是一些搅局者、捣乱者,根本不成气候,所以也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但是,这股势力最高明的地方更在于,即使到了今天,到了特大结束后,我们还只能说“如果真有第三势力”,我们还根本无法确定他的存在、他做了什么。
当那位碌碌无名的陈家全先生表示他代表第三势力发言,呼吁中央代表“除翁去蔡”时,有多少人把他当回事?最后的结果却真的是“除翁去蔡”!他们在黑暗中成功屠龙,而我们至今不知道他们是谁,甚至不敢肯定是他们做的。
如果真有第三势力,他们背后的操盘手到底是何方神圣?纵观全局,有需要、有能力、有管道介入这次党争的,不外两个方面:巫统或马华党内元老。
如果是巫统,介入的理由很明显:他们不想要翁诗杰,因为他的强悍态度和执拗性格,会让国阵开罪马来右派人士,看看之前某些马来保守组织对翁的抨击,其实和巫统攻击行动党的华人种族主义说法相近;巫统也不能要蔡细历,除了他之前也曾得罪马来右翼团体,更因为其性爱光碟事件将让巫统被回教党的宗教道德攻势攻击得没有还手之力,也无法继续以鸡奸罪名来攻击安华。对巫统来说,最好的结果是翁蔡齐走。
翁蔡齐走的结局出乎翁蔡双方意料之外,但谁知道,也许翁蔡之争本来就是一早策划好的一盘局,也许不管是翁是蔡,以及双方的智囊或支持者,其实都成了别人的棋子,一个把对方拉下马、促成翁蔡齐下的棋子呢?
或许,双十特大的翁蔡两败俱伤,尤其是翁诗杰的意外失利,将是继李三春在声望顶峰上突然隐退、陈群川在好不容易登上大位后因新泛电事件急流勇退后,马华党史上的另一个不解之谜。
只是现在最重要的是,特大结果虽然出来了,这盘棋局仍然是一片诡谲,翁蔡由于被扯了后腿,如今双方都惊觉第三势力的暗中布阵,让形势更为复杂叵测;三方在黑暗中行军,马华的大局,却必须在12月31日,也就是召开年度代表大会的截止日期之前定鼎。
注:作者部落格http://musailec.blogspot.com/
事后孔明,我们如今回溯翁蔡之争的整个过程,有三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现在看起来似乎是翁蔡两方人马的“误判形势”,同时更是值得广大马华党员反思自省的教训:
一、两方人马由始至终都自信满满,相信己方可以胜出,无论是初期的蔡派先拔头筹,还是后期翁派的后市看起,双方对于敌我支持率的研判基本上维持在六四比例,即认为己方有六成支持率,而对方是四成。以双方的攻防策略来看,这种研读并不像是仅仅在“虚张声势”,而是双方有一定根据的分析。
如果一个战场只有两方参战者,为何双方都会认定自己有胜算?是不是有人一直在向双方智囊或支持者不断释放他们有胜算的讯息,让双方人马都误判形势?如果有的话,那到底是谁或哪一股势力?
二、翁蔡两方,包括两人本身和他们的支持者,从去年党选结束后,就不断互相攻击指责,到了会长理事会正式开除蔡细历,双方人马互相贬损、诋毁、谩骂、抹黑的手段和程度,更是无所不用其极,非把对方踩烂踩死方休。其实双方都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囚徒困境:我方为了胜利,非把他打烂不可,而他被我打烂后,又不能不把我打得更烂——于是,双方的共同处境是,在把对方越打越烂的同时,自己也越来越烂,最后两人一起烂了,中央代表怎么选?只好让两人都离开。
这部分是所有马华领袖和党员最必须反思的经验。人们其实不会抗拒一个政党发生党争,因为党内纷争本来就是政党政治的常态,古今中外、古往今来皆如此;社会在意的,或者说党员在意的,是党争怎么打。家里的兄弟吵架,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兄弟之间不管怎么吵、怎么闹,肯定有某种底线,有些话是无论任何不能说的,有些行为是无论如何不能做的。
马华党章或党员行为守则不会也不可能巨细靡遗的明文规定,党员们在党争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但大家都应该心里明白,不管如何反目成仇,都必须有一条底线;那条底线,就是大家说到底是同志而不是寇仇。
党争没有问题,关键是党争的斗争思维要从“我输了怎么办”扭转为“对方赢了怎么前进”——我们不仅要有接受自己失败的心理准备,还更需要有接受对方胜利的心理准备。如果在党争的过程中,双方都被对方打得烂无可烂,最终无论哪一方胜出,无论哪一方领导,输的是整个党。这个道理放诸所有社团组织皆准。
三、所谓第三势力在翁蔡之间暗中行事的传闻,在整个党争过程中,始终间断出现,若有若无、似真还假。媒体在报导第三势力的新闻时,普遍上采用“根据消息来源/消息人士”的说法,这些消息来源到底是谁?回到第二点而论,双方之所以会极力打烂对方,就是因为双方皆认定只有一个敌人,把这个敌人打烂了,己方就赢,结果陷入越打越烂而自己也越来越烂的囚徒局面;两方都烂无可烂,最后谁得利呢?就是那个始终看不见的第三个参赛者。
如果真有第三势力,那么这股势力高明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始终维持一种不露面,甚至不浮面,但又让你隐隐约约感觉到他们存在的微妙状态;这股势力高明的地方,还在于他们让翁蔡双方都认为根本没有所谓第三势力,或者咬定这第三势力充其量只是一些搅局者、捣乱者,根本不成气候,所以也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但是,这股势力最高明的地方更在于,即使到了今天,到了特大结束后,我们还只能说“如果真有第三势力”,我们还根本无法确定他的存在、他做了什么。
当那位碌碌无名的陈家全先生表示他代表第三势力发言,呼吁中央代表“除翁去蔡”时,有多少人把他当回事?最后的结果却真的是“除翁去蔡”!他们在黑暗中成功屠龙,而我们至今不知道他们是谁,甚至不敢肯定是他们做的。
如果真有第三势力,他们背后的操盘手到底是何方神圣?纵观全局,有需要、有能力、有管道介入这次党争的,不外两个方面:巫统或马华党内元老。
如果是巫统,介入的理由很明显:他们不想要翁诗杰,因为他的强悍态度和执拗性格,会让国阵开罪马来右派人士,看看之前某些马来保守组织对翁的抨击,其实和巫统攻击行动党的华人种族主义说法相近;巫统也不能要蔡细历,除了他之前也曾得罪马来右翼团体,更因为其性爱光碟事件将让巫统被回教党的宗教道德攻势攻击得没有还手之力,也无法继续以鸡奸罪名来攻击安华。对巫统来说,最好的结果是翁蔡齐走。
翁蔡齐走的结局出乎翁蔡双方意料之外,但谁知道,也许翁蔡之争本来就是一早策划好的一盘局,也许不管是翁是蔡,以及双方的智囊或支持者,其实都成了别人的棋子,一个把对方拉下马、促成翁蔡齐下的棋子呢?
或许,双十特大的翁蔡两败俱伤,尤其是翁诗杰的意外失利,将是继李三春在声望顶峰上突然隐退、陈群川在好不容易登上大位后因新泛电事件急流勇退后,马华党史上的另一个不解之谜。
只是现在最重要的是,特大结果虽然出来了,这盘棋局仍然是一片诡谲,翁蔡由于被扯了后腿,如今双方都惊觉第三势力的暗中布阵,让形势更为复杂叵测;三方在黑暗中行军,马华的大局,却必须在12月31日,也就是召开年度代表大会的截止日期之前定鼎。
注:作者部落格http://musailec.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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